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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主城区建设维护零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18-01-17 发布人: 点击量:0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规模日益扩大,城市建设方面零星工程项目也随之增多,如城市文明创建、社情民意交办以及其他应急等市政零星工程项目。这些工程大多以零星修复为主,且时间工期要求较短。零星工程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同时还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为简化主城区建设维护零星工程招标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五章: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入库条件;第三章是入库程序;第四章是监督管理;第五章是附则。 

(一)关于总则。《管理办法》对适用范围做了界定,本办法适用于主城区建设维护零星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的选择(一般应从库中公开摇号确定,特殊情况除外)。 

(二)关于入库条件。《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加入零星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关于入库程序。《管理办法》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到市建筑管理处提交申请,其中,园林施工企业到市园林局提交申请。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分别征集5家;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征集不少于20家,园林施工企业征集不少于10家。当申请企业数量较多时,按企业上年度产值(业绩)、税收,从高到低选取。市建筑管理处、市园林局对申请入库企业进行初审,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委主任办公会审定,并在 市住房城乡建委 网站进行公示。 

(四)关于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规定零星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重新征集一次。市城建重点办、市园林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市政处)建立零星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诚信档案,及时记录入库成员诚信状况。明确了对入库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处理措施。 

(五)关于附则。包括负责解释的部门单位,委有关单位已建立的零星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应按本办法要求重新征集、发布,办法施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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